勞動和經濟工作
關于申報命名省示范性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的通知
關于申報命名省示范性
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的通知
各市州總工會、長白山開發區總工會、擴權強縣試點市總工會、省直機關工會:
為充分發揮勞模和工匠人才的示范引領作用,省總工會決定命名一批省示范性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F就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省示范性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必須工作有計劃、活動有開展、創新有成果。同時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原則上有一名在技術、業務方面有專長,且具有較高技能水平、管理經驗和創新能力的省級(含)以上勞模、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或吉林工匠為領銜人,組成創新團隊。
(二)已有效運行2年以上,以相對固定的團隊協作模式開展創新工作。
(三)具有相對固定的活動場所、基本的設備設施、明確的技術攻關課題和創新目標、必要的工作經費、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定期開展技術攻關或創新活動,運作規范有序。
(四)具有較強的創新和攻關能力,能積極開展創新創造活動,承擔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的創新課題或技術攻關目標,取得創新成果,產生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五)能充分發揮示范引領、協同攻關、傳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帶動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的群眾性技術創新活動和職工技能素質提升。
(六)原則上在市州總工會命名的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中產生。
已被省總工會命名的示范性創新工作室不再申報。
二、申報名額
各地區推薦申報省示范性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數量不超過5個,省總將組織專家考核評審,擇優命名20個省級示范性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
三、申報程序
(一)申請。示范性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命名工作自下而上進行,由所在單位工會根據申報條件,向各地工會提出申請。
(二)推薦。各地工會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擇優向省總工會推薦。
(三)評審。省總工會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同時兼顧行業之間、地區之間的平衡。
(四)審定。擬命名對象由省總審定。
(五)公示。在《勞動新聞》公示擬命名對象,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六)命名。省總工會發布決定,命名省示范性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并頒發牌匾。
四、工作要求
各級工會組織要高度重視申報工作,加強指導、精心組織,把申報的過程作為促進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有效方式。
請各推薦單位于2020年6月10日前,將省示范性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申報審批表(一式五份)、匯總表(一份)、申報材料(一式二份)紙制版和電子版報省總工會勞動和經濟工作部。
聯系人:劉小穆
電話:0431-85375525 13039113023
郵箱:xiaomu_liu@163.com
附件:1.省示范性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申報審批表
2.填表說明
3.省示范性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申報匯總表
吉林省總工會辦公室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