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吉林省總工會2024-2025年度定期存款存放銀行競爭性選擇公告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工會資金存放管理的指導意見》(總工發〔2019〕21號),《吉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資金存放管理的指導意見》(吉財庫〔2017〕1089號),《吉林省總工會本級資金定期存款存放銀行競爭性選擇管理辦法》(吉會辦字〔2021〕74號)的要求,省總工會本級將開展2024-2025年度定期存款銀行競爭性選擇工作,擬在參與銀行中選出4家,作為省總本級資金定期存款銀行?,F邀請符合要求的銀行前來參與。
一、參與銀行要求
(一)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且駐吉林省級(或長春市)總行或分行,同一總行的分支機構只能選派一家分(支)行參與此次競爭性選擇。
(二)財務穩健,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等指標達到監管標準。
(三)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譽良好。
(四)內部管理機制健全,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近3年內未發生金融風險及重大違約事件。
(五)監管評級達到一定標準,人民銀行上年度綜合評價B級以上,銀監部門上年度監管評級2級以上或提供相關評價文件。
(六)在長春市范圍內有10個以上營業機構(不含離行式自助銀行)。
(七)參與銀行應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材料,否則取消參選資格。
(八)資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入,不再另行開設活期存款結算賬戶。
(九)定期存款的存取必須按照國家政策及有關規定,簽訂定期存款存放協議,嚴格執行管理規程和操作流程,在規定期限內,落實服務事項。
(十)合作期內,入選銀行不能履約的,吉林省總工會有權取消或提前終止雙方合作。
二、報名方式
(一)公告時間:
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4日16時30分。
(二)報名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16:30時前,參與銀行遞交響應文件即視為報名。
(三)報名地點:
長春市人民大街7256號,吉林省總工會614室。
(四)響應文件要求:
1. 各參與銀行應完整地按要求編制響應文件并提供證明材料,響應文件模板可通過“吉林省總工會”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
2.參與銀行將響應文件密封遞交,并在密封封面清楚標明以下信息:
收 件 人:吉林省總工會資金存放工作小組
項目名稱:吉林省總工會定期存款存放銀行競爭性選擇
銀行名稱:(銀行全稱并加蓋公章)
銀行地址: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3.響應文件的簽署及規定:
(1)參與銀行須應按照A4紙規格準備書面紙質響應文件,一式2份。電子版(PDF)光盤一份。
(2)響應文件由參與銀行法定代表人或經正式授權的代表人簽字,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五)參與競爭費用:
參與競爭有關的費用由參與銀行應承擔。
三、召開評審會議
各參與銀行可組成不超過3人的答辯代表團,就響應文件內容向評審委員會進行答辯(時間不超過5分鐘)。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一)結果公告。
評審結果履行省總工會審議程序后,確定入選銀行,通過“吉林省總工會”網站通知公告欄發布公告。
(二)簽訂合同。
入選銀行應當自入選公告發布起7日內,與吉林省總工會簽訂存款協議,全面、清晰界定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權利義務關系包括存款銀行應提供的具體服務事項、雙方的職責、違約責任的處理、協議變更和終止條件等。
五、廉潔自律規定
參與銀行在參與競爭過程中不得向有關人員提供、給予任何有價值的物品,影響其正常決策行為。如有違反,取消參選資格。
聯 系 人:王 琳
聯系方式:0431-85375472 15568867068
附件:1.吉林省總工會本級資金定期存款銀行競爭性選擇評分標準表
2.吉林省總工會定期存款存放銀行競爭性選擇響應文件
吉林省總工會資金存放工作小組
2023年12月4日